吉哈拉艾文化景觀於去年5月2日依照文資法公告為「文化景觀」,位於花蓮最南端的富里鄉豐南村,居 民從台東都歷翻越海岸山脈來此開墾,居民順應海岸山脈地形,於1926至1928年,沿著「小天祥」鱉溪峽谷上游的石厝溝,沿著等高線開闢「石門圳」引 水,水圳共有6條、約4100公尺。
此外,居民沿山開墾將近20公頃的水稻梯田,保存早期農業社會小面積、多層次梯田景觀,見證東部山區開墾歷史及生活情景。
文化景觀之登錄範圍,包括石厝溝溪完整流域,具生態與地景完整性,充分呈現常民生活文化與山林土地互動所產生的「社會-生態-生產地景」。
台灣現有34處文化景觀中,吉哈拉艾唯一完整納入聚落社會、產業經濟和周邊生態環境,且文化地景仍是「活的」,仍在變動發展中。(記者花孟璟整理)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3/new/jan/18/today-north22-2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