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GIS資料發佈成OpenGIS標準就算是Open Data?
近半年來Open Data是個熱門話題,GIS界人士往往將Open Data與OpenGIS混淆再一起,經常為以為將GIS資料發佈成OpenGIS標準就算是Open Data。要釐清兩這者的差異要從open data發展背景來思考,open data的概念主要是要促成政府資料的釋出與再利用,特別針對原始資料raw data,但各國家推動的目的有所不同,有的是為了促進政府透明化(追求公義)、有的是為了發展資訊創新經濟(追求經濟)。達成open data的方式有很多,將raw data直接上網供下載是一種方式,提供免費使用的API也是一種方式,重點在於提供多元應用發展的可能,因此之前沒有收費或廣告的Google Map API可以視為是open data類型。
因此在看待WMS、WFS、WCS服務是不是open data時,還是要仔細檢視資料提供者的動機,比方說通用版電子地圖是向量檔但供應機關只提供WMS,且不能提供GetFeatureInfo功能時,更甚至還要申請帳號才能使用這個WMS時,其實這個服務根本不能被任意使用者進一步深入再運用,存在強烈保護資料的心態,也就談不上是Open Data了。另外更直接的判斷方式則是圖資使用規範,如何任何加值應用都需要經過原提供者同意或授權,這樣也不符合Open Data的定義。
簡單地說,OpenGIS是希望GIS相關服務可以整合,讓不同GIS軟體之間可以互操作,Open data則不限定任何領域的應用可能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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