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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戰後「都市計畫地形原圖」數位典藏

Thursday, May 4th, 2017 at 14:50

台灣都市計畫制度始於日治時期,初期稱「市區計畫」、「市區改正」主要針對日人生活區(市街庄),直到1936年頒佈「都市計畫令」、「都市計畫令施行細則」等法令制度,開始在臺灣各地推動都市計劃,總計完成72處都市計畫區;戰後國民政府來台,沿用日人制度約20餘年,「都市計畫法」直到1964年第一次修訂及1973年第二次修訂公布,使得日治時期都市計畫制度的實施正式走入歷史。

都市計劃為都市空間使用規劃,必然要奠基在都市地形基礎之上,因此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:「...前項主要計畫書,除用文字、圖表說明外,應附主要計畫圖,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萬分之一」;第二十二條:「...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」有相關地圖測繪之規定。除了軍方,在當時各地方政府幾乎沒有大於一萬分之一地形圖,民間也沒有這樣測製這樣精度的人員與技術,因此多半由臺灣省政府來統一規劃辦理,省府下設有臺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市鄉規劃處(1979.03~1997.07)、臺灣省公共工程局都市計畫規劃處(總隊)(1969.12~1979.02),其下在各地區編制有規劃隊、測量隊。

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所典存精省前(約民國58~87年)都市計畫地形測量原圖及相關測繪紀錄,比例尺為1/500~1/3,000,數量約1萬5千餘幅,全數為實測地形原圖,過去未曾出版,學界很少使用;相較於地理或都計學界一般熟知的1/5,000像片基本圖,這套地形圖時代更早、比例尺更大,同時多半採用地籍坐標系統。2016年2月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(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)與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簽訂學術合作備忘錄,針對這批珍貴空間史料進行數位典藏,目前已經完成編目掃描工作,並透過「中央研究院–地圖數位典藏查詢系統」對外公開,若進一步結合目前城鄉發展分署刻正推動中「都市計畫書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」之成果,將成為從事戰後臺灣空間規劃及都市地理研究上重要基礎材料。

臺南縣官田鄉都市計劃測量原圖二十四幅之七(民國64年2月測繪)

屏東市都市計劃測量原圖三十三幅之九